招标信息
结果公示

轧钢厂热卷产线板坯库及成品库起重设备安全稳定性优化改造拟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8  |  点击率: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618日至2021622日)
项 目 名 称
轧钢厂热卷产线板坯库及成品库起重设备安全稳定性优化改造
招标公告编号
SHDL-21051407
招   标   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 电话
023-68983371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023-68841425
标段(合同包)
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中原奥起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拟 中  标  人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5.481646万元
工商注册号
91410300171071620K
组织机构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 电话
023-6898337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023-68983021
招标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2021618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618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在投资管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投资部进行合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正式合同签订。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与项目单位完成技术协议签订。
注: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来投资管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提供邮寄服务),并召开项目启动会。因中标人原因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期完成技术协议、商务合同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